在漆黑的石子路,醉酒的家伙唱着不着调的歌,尽管是无人欣赏的,他们却时不时大声欢呼着,想必他们此时都觉得自己是歌舞台上的绝代艺人吧。德里克是手脚并用滚进酒吧的。扑地,滚到红木吧台背面,缓缓的闭上眼睛,他感觉世界就像停了电一样寒冷阴暗。他昏迷前最后看到的景象是那酒馆角落明明没坏但却不让玩的飞镖机。
没人去理他,在酒馆躺在木地板不省人事的酒客从来不缺,德里克只是比较特殊而已,大家觉得这就像雨后野草会疯狂生长一样自然而然。
三十秒后,有人跨进了院子,地板的震动很强烈,像遭遇了有规律的地震,点唱机在唱《我心永恒》,事实上大家都在想能不能活着走出去。
一个人推开了酒馆的木门,穿着农民工式的衣服让人怀疑他的职业是搬砖而非杀手。他手里拿着刀走到了酒客最密集的地方,他转头看了看门口又转了回来。毫无异议,他的目标是德里克。但这不表明他不会伤害酒馆里的蠢货们。
就像已经将脑袋埋进沙子里的鸵鸟,大家都木然握着手里的杯子,神情庄重严肃。
接着农民工倒下了,是往后倒的。他死了。
酒馆的紧张气氛延续着,多久?大概一秒,角落里忽然传来帕克的暴喊:“老子五个六,你喝!”此时,酒馆又回到了原来的频率,还有人去对酒保嚷:“为什么点唱机找不到《飞向别人的床》”
德里克是在三点醒过来的,他首先恢复直觉的是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接着他摸到了一杯烈火红唇和一支黑色钢笔。德里克维持这个姿势有二十分钟了,接着他用左手拿起留言板写道:“越是亲密的人越承受不住你的背叛。”
从此,酒馆的老面孔多了一名丧偶的房地产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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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意识流
高中生的文学来自于想象~~
真不愧是搞文字的,文绉绉,、、、
為什麼這麽說..
委婉地表达自己的意思、、、、酸的 😳
婉约的写法,赞一个。